【招租公告】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526号2套临街商铺招租公告-和记娱乐怡情博娱

【招租公告】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526号2套临街商铺招租公告
来源: 时间:2024-11-08 浏览量:918

明光路526号1幢一层二层的2套商铺拟对外招租,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:

一、基本情况

1.一层临街商铺1套共2间,57㎡月租金5244元。

2.一层临街商铺1套共2间,58.5㎡月租金5382元。

3.房产1与2不紧邻,合计4间,承租人可整租或承租其中1套。

二、招租方式

采取有底价的方式竞租,以最高租金取得租赁使用权。

三、租赁期限

租赁期限2年,不涉及免租金装修期。

四、租金支付

按季度付款,押一付三,先支付后使用。无物业费,水电费由承租方承担。

五、承租条件

1.承租人应是法人,社团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,且无违法或不良经营记录。

2.承租方应按国家法律规定合法经营,因承租方出现经营违法违规的情况,一切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。

3.本次招租,以房产现状出租,竞租人自行到现场勘验。

六、承租人应遵守下列规定

1.不得擅自改变出租房用途。

2.租赁期内,出租房屋必须由承租人本人经营,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,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、分租、出借租赁房屋;承租期间不得在场所内乱搭乱建,不得将场所分割给他人用,否则视作违约。

3.租赁期内,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、电、燃气、通讯(网络)、垃圾清运、物业管理、停车等相关费用。

4.合同期满或终止时,承租人须将租赁房屋场所恢复原样,并且及时交还给出租方,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。

5.承租人自中拍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,逾期不签合同的视作放弃承租权。

6.在承租期间,如因企业改革、改制或政府城建规划等政策原因,出租方有权提前收回房屋场所,不为违约。承租期间如承租方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房租,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。

7.合同期满或终止时,承租人须将租赁场所恢复原样,并且无条件交还给出租方。

8.具体事宜以《租赁合同》为准。

七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联系人

2024年11月9日-2024年11月23日有意者请于2024年11月23日17:00前通过电话或到现场报名和报价,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安建国际大厦7楼709室。

未尽事宜,安徽建工集团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拥有最终解释权。

联系人:王女士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18256907396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安徽建工集团不动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年11月7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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